
小微企業、小微企業主、個體工商戶。

(一)個人
1.借款人年滿18周歲(含),不超過65周歲;
2.有固定住所或有效居留證明,或穩定的經營場所;
3.行業從業年限不低于1年;
4.信用狀況良好;
5.有穩定合法的收入來源和償還貸款本息的能力;
6.我行要求的其他條件。
(二)小微企業
1.持續經營時間在1年(含)以上;
2.有固定生產經營場所;
3.信用狀況良好;
4.有穩定的現金流和經營收益,具備還本付息能力;
5.本行規定的其他條件。

最高1000萬元。

流動資金貸款期限最長三年,固定資產貸款期限最長十年。

根據期限可選擇分期付息到期還本、分期還本付息、等額本息、等額本金等。